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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政〔2016〕46号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政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 通 知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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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政府各部门,省驻县各单位: 经研究,决定: 赵政同志(县信访局副局长,正科级)试用期满正式任用; 周光群同志(县信访局主任科员)试用期满正式任用; 张文正同志(县政府办副主任兼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,正科级)试用期满正式任用; 马玉忠同志(县政府办副主任)试用期满正式任用; 马龙同志(县房改办主任,正科级)试用期满正式任用; 马幸福同志(县城管局副局长)试用期满正式任用; 韩志远同志(县公安局群科派出所所长,正科级)试用期满正式任用; 牛红英同志(县公安局主任科员)试用期满正式任用; 吴宁同志(县社保局主任科员)试用期满正式任用; 韩平同志(县住建局副局长兼群科新区综合办主任,正科级)试用期满正式任用; 以上10名同志中,赵政、周光群等两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年5月4日起计算;张文正、马玉忠、马龙、马幸福、韩志远、牛红英、吴宁等七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年6月10日起计算;韩平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年7月27日起计算。 2016年9月5日
各群众团体,县直各企事业单位 |